昭通公积金
昭通住房公积金机构政策
一手房贷款材料:
1、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正规《商品房购销合同》;
1、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正规《商品房购销合同》;
2、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款依据。
二手房贷款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2、房产交易过户完税凭证或缴税后相关税费依据;
3、不低于房屋交易总价40%的购房付款依据;
4、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注:二手房价值认定:以房产交易评估报告上载明的价值或以完税凭证上记载的交易价值为准。
自建房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一、在城市规划区或乡镇规划范围内自建住房的: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已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凭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3)与施工方签订的《房屋修建承包合同》以及不低于工程总造价40%的工程预付款收据。
二、自建住房不在城市或乡镇规划区范围内的:
(1)土地使用权证或已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凭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2)与施工方签订的《房屋修建承包合同》以及不低于工程总造价40%的工程预付款收据。